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离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为Haitian (BV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选聘1)发行人中国律师;2)承销商中国律师;3)发行人国际律师;4)承销商国际律师及信托人律师各1家,经招标人比选后,将由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本次招标中的美元报价金额。
2.1项目实施地点: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发行期数为1期,发行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2.3项目投资估算:/
2.4实施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2.5服务方式:法律服务方式。
2.6招标范围: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离岸债券法律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发行人中国律师,第二标段为承销商中国律师,第三标段为发行人国际律师,第四标段为承销商国际律师及信托人律师。
2.8服务期限:1-3年,与离岸债券发行年限相匹配,以最终发行方案为准。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原则上应获取总公司或总部的授权;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备提供所投标段法律服务的相应资格证书(境外机构提供律师公会网站截图);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无;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3.5投标人其他要求: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2、如境外服务机构委托境内关联机构投标,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授权书中文翻译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书须明确双方责任及中标后项目实施主体为授权单位;境外服务机构无法授权境内关联机构投标的,也可由境外服务机构自主投标,关于投标人主体认定资格与本章3.1有冲突的,以本条款的要求为准;3、控股股东为同一集团公司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一家单位作为投标人参与单一标段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评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天,完成CA的办结事项,因未及时完成CA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相关说明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投标,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 文件下载
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3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8.5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经理
联系电话:18825451516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
9.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雪、杜军正
手 机:15953658926、15854275709
邮 箱:shiyuan_wxx@163.com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号楼2309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
9.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CA客服电话:见平台首页。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4上级监督电话
集团招标办:0532-83093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