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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蓝谷水产品包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信蓝谷水产品包装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水产品泡沫箱、水产品包装袋、水产品包装箱及其他包装物采购

2.3项目投资估算:  318.2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59.1万元(含税),第二标段116.2万元(含税),第三标段142.9万元(含税),该预估额为投标报价依据使用,实际需求量以招标人订货为准。

2.4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礼盒纸箱、水产包装袋、密封袋、泡沫箱、标签等产品。

2.5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产品泡沫箱采购;

第二标段:水产品包装袋及其他采购;

第三标段:水产品包装箱采购;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泡沫箱如出现跨省运输则由招标人自行运输或运费单独结算给中标人)

2.7交货期:自招标人下单后15天内(模具为25天)

2.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第一标段入围1家供应商。第二、三标段每标段计划入围3名中标人,由3名中标人共同向招标人供货。第二、三标段如每标段不足6家供应商报名且不少于4家,可入围2家中标人,由2名中标人共同向招标人供货。如少于四家供应商将废标。其余标段供货数量根据本次中标结果排名,给予第一名50%-60%的订单份额,第二名30%-40%的订单份额,第三名20%-0%的订单份额。后期将根据供应商评价机制的排名情况予以对应调整。如在后期实际需求过程,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时,无法满足的份额由下一名次投标人获得。

2.9响应人本项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18个月的合同。

2.10签订合同后如招标人因生产销售需要,出现对本次招标产品以外的需求时,招标人将通过标段内(或供应商库内)供应商间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成交价格按当次比选价格执行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原则上应获取总公司或总部的授权;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营业执照含盖包装或相关的营业范围,第二、三标段具备印刷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0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具有一项同段估算额的50%及以上的项目(合同内容需包含所投标段货物)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关键页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合同签订及有效时间或者能够足以支持证明履行了义务的等同材料)

3.4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109:00时至20230727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2809:3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天,完成CA的办结事项,因未及时完成CA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相关说明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文件下载

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3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8.5 其他

8.5.1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5.2招标人及招标人的全资、参股等分、子公司可以按照本次询价结果与中标人单独签署合同,并享有同样权利。

    8.5.3定制产品上的印刷由招标人负责设计,响应人需按要求进行定制印刷。印刷物的版权及商标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随意使用。

8.5.4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招标人供应商库建设工作,尚未加入招标人供应商库且愿意参与入库邀请的投标人请在第四章采购需求的附件1中填写“供应商准入资格申请表”。开标时根据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剔除商务报价部分其余项目分数换算成百分制后达到60分及格线的投标人,加入到招标人现有供应商库。对于入库的供应商,招标人今后采购除本次项目外的同类项目可按照规定程序优先从库内择优选取成交供货商。请各位招标人将申请表填写完整盖章并附到投标文件中(附到商务文件最后即可),该表作为本项目投标文件一部分同时递交。

8.5.5本项目预估额为估算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结算为据实结算。

8.5.6签订合同后设置每季度阶段性供应商评价机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附件2),响应配合程度、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按期交货率等。连续两次评价低于总分60%,将解除合同并由本次招标排名依次递补。

8.5.7在后期合作过程中因业务实际变化和行情变化,实际结算价格经双方确认可低于本次招标价格。

8.5.8后期合作过程中,各标段产品的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下单为准。

8.5.9 在后期合作过程中,招标人将进行不定期外部市场询价,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低于成交价格的,招标人将根据询价情况与投标人进行谈判,如投标人无法接受询价价格,投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询价方式的采购。

8.5.10后期签订合同后,如出现现有明细外的新增产品,将根据产品需求在各标段供应商间进行比选(比选流程依据招标人要求),原则上取最优价格或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如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较招标人市场询价价格较高,招标人有权引入中标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如价格和服务优于现有中标供应商,将采购外部供应商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标供应商的产品。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方鸣

联系电话:18661659578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公路50号国信海创基地

9.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锡杰、王路鹏

 机:13370899124

 箱:qdcgzb0532@163.com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

名: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802 530 200 440 066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

9.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0532-83093758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4监督电话

0532- 8309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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