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信上合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成品粮油配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原询价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业绩: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或承担过)的货物配送类项目(合同金额 9 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2分,满分10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中标(选)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招标人确认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两项缺任一项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完成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或承担过)的劳务外包类项目(合同金额 9 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2分,满分10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中标(选)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招标人确认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两项缺任一项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完成时间为准。
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询价文件或询价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